鋼絲繩繩端連接很重要,繩端的連接一般要符合相關的規定這樣才能達到安全用繩的標準。
1.用繩卡連接時,應滿足下表的要求,同時保證連接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85%。繩卡壓板應在鋼絲繩長頭一邊;繩卡間距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。
2.用編結連接時,編結長度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,并且不得小于300mm,連接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5%。
3.用楔塊、楔套連接時,楔套應用鋼材制造,連接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5%。
4.用錐形套連接時,連接強度應達鋼絲繩的破斷拉力。
5.用鋁合金套液壓法連接時,應以可靠的工藝方法使鋁合金與鋼絲繩緊密牢固地結合,連接強度應達到鋼絲繩的破斷拉力。
6.對起升機構和變幅機構,不得使用編結接長的鋼絲繩。使用其它方法接長鋼絲繩時,必須保證接頭連接強度不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90%。
7.吊掛捆綁用鋼絲繩的安全系數n=6,吊掛捆綁用鋼絲繩報廢的斷絲數與條目“鋼絲繩的報廢標準”相同,鋼絲繩直徑的確定按捆綁吊掛時所承受的實際大靜拉力計算。